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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UDI > 倒查六年追溯处罚!玩过“免费送设备”的企业要注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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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4-10
摘要: 经查,瑞康医药于2017年12月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《检验集中配送协议》,成为该院唯一检验产品供货商。为了增加检验耗材的销售,自2020年起,瑞康医药向该院检验科免费投放六台医疗检验设备,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。

倒查六年,瑞康医药的旧账被翻出来了

        六年前免费送的设备,六年后还能被翻出来挨罚。

        眼下,IVD行业“送仪器、卖试剂”的潜规则,等来了监管的“回马枪”。近日信用中国通报了一则行政处罚,针对的是医药流通企业瑞康医药。


经查,瑞康医药于2017年12月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《检验集中配送协议》,成为该院唯一检验产品供货商。为了增加检验耗材的销售,自2020年起,瑞康医药向该院检验科免费投放六台医疗检验设备,包括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。

  双方约定,上述设备的配套检验耗材只能从瑞康医药独家采购。截至2024年6月,瑞康医药通过该模式向医院销售配套检验耗材总额达6,125,049.25元(含税)。经审计部门认定,其违法所得为125,364.18元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2025修订)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,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。

  对此,记者联系到了瑞康医药,工作人员表示,公司已经进行了自查,该业务模式只是个例,并非普遍现象,至于免费投放在牟平区整骨医院的检验设备是否回收,目前并不清楚。

  据悉,瑞康医药成立于2004年,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,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,公司主营业务覆盖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的配送与供应链服务,销售网络遍及全国,直接服务近6万家医疗机构,业务几乎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国内外生产厂商的药械流通领军企业。

表面上看,医院免费拿了设备,企业靠耗材赚钱,好像是一场“双赢”的局面。那为什么这算商业贿赂?问题在于,这种模式锁定了医院的采购渠道,其他中小企业就算产品更好、价格更低也没机会进场,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。

政策层面,打击此类此类商业贿赂行为基本是监管部门每年的执法重点。2025年市监总局发布《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》明确,禁止企业以捐赠为名规避招标流程和政府采购制度,实现相关设备的入院以达成关联产品的销售;禁止医药企业假借无偿投放医疗设备名义,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非法利益输送。

更值得警惕的是,过去大家以为被罚的只有企业,但根据新修订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如果大规模捐赠被认定为商业贿赂,接受设备的医院同样可能被视为受贿方,进而受到处罚。


来源:健识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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